沅江市民政局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89308 发布机构:沅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2-11-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民政局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沅江市民政局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一)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切实做好民政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标准、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对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宣贯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会同机构编制、住房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对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监督指导。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民政系统检查考核评比。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分析研判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民政系统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到位,障碍物清理到位。通过挂牌督办、约谈警示、联合执法等手段,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督促直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在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及实用新型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消防宣传教育,集中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指导直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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