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民政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548775
发布机构:沅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2-03-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中央、省、市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按照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职责任务。
我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及时调整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年初制订法治工作计划,召开全局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全局法治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1.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学法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同时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民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认真学习法治文件精神。传达了中、省、市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分析我市民政法治建设形势,部署新形势下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任务,推动民政系统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为我市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应有贡献。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中,采取印发宣传手册、入户宣传等形式宣传《低保条例》等法规,引导村民知晓规定、明白范围、清楚标准;在清明前夕,利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在城乡流动宣传殡改新政策;开展“6.19开放日”活动,宣讲政策,让市民知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流程;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答疑解惑等方式向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工作优惠政策;在“12·4”宪法宣传周重点对《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进行宣传等。2021年,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制作法治宣传展板15幅、悬挂宣传标语30余条。
4.加强民政业务培训。结合民政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年内多次组织业务股室、直属单位人员参加低保业务培训、特困人员业务培训、殡葬执法等一系列业务培训。通过综合法律培训及有关业务培训,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考核、录用任免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2.积极开展“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将7项行政审批权下放到乡镇,简化规范办事程序,制定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真正做到让社会组织和群众办事“只跑一次”。现已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录入政务服务事项200余项,填报权责清单82项。
3.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在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开行政执法内容等有关信息。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信访按期办结率100%。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对民政工作的新动向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1.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结合民政工作的“政策、对象、项目、资金”四项清理专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及社会各界反映问题及时开展了督查整治,保障了民政工作效益。
2.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严格审批、登记、管理制度,新登记社会组织15家,按照“一年一检查”的要求,对全市257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检查不合格社会组织10家,使社会组织能良性发展。截止至前,办理结婚登记2125对,办理离婚登记798对;办理收养登记6例,办证合格率达100%。
三、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建议。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与代表沟通,严格按照办理要求和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能解决的,立马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条件暂不具备的,耐心诚恳地向代表作出解释。今年共办理提议案6件,办结率100%。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纠,有效杜绝了违规拨款和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的现象,促进了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接受监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完善行政复议和信访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象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尤其是在处理各种敏感问题时,严肃对待,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点苗头和重点对象做好监控和教育化解工作。对准备集体上访、闹事苗头,及时采取措施,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做好化解工作,对重点对象实行教育、监控,落实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