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扩大公墓规模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0年,市民政、自然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通过近2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公益性公墓进行了选址,共确认22处,黄茅洲镇当时定的是两处。在建设规模上,本着“用多少建多少”的原则,同时根据辖区内人口死亡比例,按照先建设可满足3年使用的要求,黄茅洲镇应安装墓穴1150套,市财政局已拨付公墓建设资金85.1551万元。如需建设第二处公墓,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与黄茅洲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公墓建设的同志联系,与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的相关股室衔接,办理好公墓建设用地手续后到我局备案后可开工建设。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在《沅江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办法》中有公墓管理办法的模版,黄茅洲镇可参照模版,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辖区的公墓管理办法。
三、在宣传方面,自2020年3月份开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密集宣传了殡葬改革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要求,并投入资金近40万元印制殡葬改革宣传手册和告市民书,由镇村干部分发至每家每户,同时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高频率宣传绿色生态殡葬、文明殡葬、移风易俗的重大意义,殡葬改革的政策基本上实现了家喻户晓。
四、在奖补政策方面,自2021年1月1日零点行动起,具有沅江户籍(履行了招工手续改变了身份,享受了国家或单位丧葬补助的死亡人员除外)或自己交纳社保,而未改变身份享受了丧葬补助的城乡死亡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其遗体火化并安葬公墓的,暂定全免基本丧葬费用。即遗体接运费全免、火化费全免,3天内遗体冷藏费全免,骨灰盒(200元以内)、一次性纸棺费全免。对于选择将骨灰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水葬或在公墓内进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的除全免基本丧葬费外,另奖励1000元;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死亡后除全免基本丧葬费用外,在殡仪馆租用普通吊唁厅举行吊唁的,减免租金680元/具。
感谢您对我市殡葬改革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沅江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