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预算公示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331218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02-0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沅江市社会福利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 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拟定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工作,开展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
  (3)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开展康复工作,组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及开展自费收养、生产经营等项工作。
  (5)协助残疾儿童福利事业单位开展特殊教育工作。
  (6)协助孤儿的助养、助学、助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孤儿收养工作。
  (7)协调其它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社会福利院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 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止202012月(预算编制时间),我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9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10人,遗属0人。

四、2021年收支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359.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695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2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9.591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359.695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99.695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89.69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60万元,其中:房屋维修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维修等方面;医务室项目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医务室费用等方面;收养项目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收养费用等方面:房屋改造项目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房屋改造等方面。

2、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080201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91.924万元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60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7.771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89.69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260万元;

2021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69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591万元,上升10.62%。减少原因为财政拨款增加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我系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持平原因节约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5万元,使用采购175万元,主要用于房屋修缮和医务室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2012月30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电脑8台,价值3.09万元;专用设备1台,价值0.65万元等等,资产总价值1023.57万元。

(五)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359.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95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收养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100万元,完成保障福利院工作正常运行目标,达到收养弃婴及孤寡老人,维护社会稳定成效,获得设立专帐,保障专项资金落到实处收益。

医务室和房屋修缮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160万元,保障福利院工作正常运行目标,达到收养弃婴及孤寡老人,维护社会稳定成效,获得设立专帐,保障专项资金落到实处收益。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21年沅江市社会福利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2021沅江市福利院预算公开目录.docx
2021年沅江市社会福利院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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