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897100 发布机构:沅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4-02-0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6月23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对沅江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认识,科学统筹。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巡察问题整改的责任意识,局党组高度重视从思想根源上出发,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强调,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再次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分析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各股室和全体干部职工高标准、高质量、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于9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明确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整改工作中分管的主要责任,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具体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每个巡察反馈问题均指定到人,杜绝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整改不力的情况发生。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提出的19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局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印发了《中共沅江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清单逐条梳理、全面自查、举一反三,逐一整改到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19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长期整改3个,未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共反馈6个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全体干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严肃党的各项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规定与要求。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规范活动流程,通过《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回执》,广泛动员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活动。
    2.关于“党费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组织各下属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责任人进行集中学习,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对党费缴纳基数进行了全面核算,严格落实每月上交党费制度。
    3.关于“违规发放优秀党员奖励,党史学习奖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和清理各项津贴、奖金发放,严格遵守津贴补贴发放纪律。信访津贴按要求列入工资卡统发,对违规发放的奖励资金已通过市纪委办公室,上缴至市财政局非税账户。
    4.关于违规发放“学习强国”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和清理各项津贴、奖金发放,严格遵守津贴补贴发放纪律,对违规发放的学习强国现金奖励金已经通过市纪委办公室,上缴至市财政局非税账户。
    5.关于“重复报销生活补贴和差旅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严格落实生活补贴和差旅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对重复报销的生活补贴和差旅补贴资金已通过市纪委办公室,上缴至市财政局非税账户。
    6.关于“管理不严工作作风散漫”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党组研究,对工作作风散漫的相关人员已作出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情况严重的已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并扣除部分绩效,同时处理结果已在市民政局局务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转变作风、遵守纪律、爱岗敬业。
    三、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的问题
    问题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著作选读》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二中、三中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内容。二是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沅江实际,制定了沅江市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民政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三是机关党委制定了《2023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微党课宣讲实施方案》,明确支部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课教育微宣讲活动。
    问题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已每月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梳理排查救助舆情、养老舆情、殡葬领域等领域风险点,及时进行监测预警。对舆情风险存在较大隐患的两家养老机构,采取“行政处置先行、司法处置兜底”工作思路。二是对于拨付百岁长寿老人津贴导致敏感信息泄露一事,已责令相关人员做出深刻检讨并通报批评,并针对信息发布建立完善了“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三是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定期安排专人对办公计算机及存储介质中的数据、文本等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做到涉密信息、文本有专人保管,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二)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立项争资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立项争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到具体股室和具体责任人。二是党组领导班子树立立项争资意识,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积极跟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有效衔接,争取资金支持。
    问题4:“结对帮扶”措施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结对帮扶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做到真心帮扶、科学帮扶。
    (三)关于“落实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5:救助工作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资料归档,救助站依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重新修订沅江市救助管理办法,加大政策宣传,建立定期巡查制度。 
    问题6:信息共享合力未形成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压实镇(街道、中心)相关属地责任,每月定期申报特困群众信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清理核查工作,及时清理或纳入低特、特困对象。二是建立在保对象核对机制,每月定期核对一次死亡人员信息,每季度联系公安、人社、市监等部门核对一次相关信息,对达不到符合条件、死亡的救助对象及时予以停发。三是补发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对百岁老人长寿津补贴、高龄津补贴进行了发放。
    问题7:农村低保金长期结余结转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市财政局对接,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通知有关乡镇对未发放成功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及银行账号进行核实,对农村低保金进行补发,滚存结余的农村低保资金已全部补发到位。二是积极开展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和低保扩围增效工作。组织专题会议、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精准摸排特困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了城乡低保。
    (四)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不够”的问题
    问题8:养老普惠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敬老月、质量强市等活动契机,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社区,多种形式开展养老防诈骗、非法集资、高龄津贴、百岁老人津贴政策宣讲,全面提升老年人的防范意识,提高政策知晓度的效果。
    问题9:养老机构安全排查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验达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审验专题整治,将不合要求的养老机构转为养老服务设施,已备案的养老机构均已审验达标。
    问题10:养老机构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重新修订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每年联合财政局重点对民办养老机构获取运营补贴资质条件的机构进行审核。二是联合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予以发放相应补贴的民办养老机构入住人员进行相关核查,组织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养老护理员进行岗位培训。三是按《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参与率100%。
    (五)关于“基本社会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
    问题11:殡葬管理服务有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沅江市2022年度红白理事会考核工作方案》,开展红白理事会和农村公益性公墓检查,加强监督指导,要求限期整改。二是组织局系统4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执法职责。三是巩固殡葬改革经费保障,建立财政预算市级殡改工作专项资金。四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已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问题12:社会组织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整治僵尸型的社会组织专项工作,通过执法监督联动,综合运用行政约谈、督促指导等方式,分类进行处理,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制度、功能建设,强化社会组织自治管理能力。强化资金监管和审计,进一步规范孵化资金用于社会组织作用功能发挥。
    问题13:社区自治功能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完善自治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化村(居)务公开“亮栏”行动。市民政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正式印发《沅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会同督查室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专项督查,进一步督促村级组织减负落地落实。配合组织部,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拟调整人选的资格审查;督促各镇(街道)及时报告缺额人选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方案和程序,指导各村(社区)及时完成补选工作。二是重新规划布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实地查看场地建设,安排专项经费精心打造乡镇(街道、中心)五星级阵地。
    (六)关于“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问题14: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中层骨干对12个老问题出现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深刻反思,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巡察整改政治性;二是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行巡察反馈问题“一把手”认领机制,列出问题清单,开出整改意见,对责任股室、单位分别进行意见反馈。四是进行“回头看”,多措并举拧紧巡察整改闭环链条,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紧盯整改质量和成效,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问题15: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议事规则,按照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民主决策。三是会前定期收集整理会议议题,积极与纪检组联系沟通,明确相关会议内容。
    问题16:推动重点工作方面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多次督促协调城投公司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正在积极完成质量问题整改和竣工验收,目前已完成预验收,下一步由住建局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正式交付使用。
    (七)关于基层党建责任压得不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7:党建工作开展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福利企业站已补交2022年度党费。二是机关党委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开展党员转正,落实支部书记是支部第一责任人。三是加强党支部设置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下一步机关党委将进一步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问题18: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每月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组织生活,组织党员观看《遗迹》《逐梦》等教育片,积极开展“三下乡”、“敲门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四季度组织对各二级机构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检查,对各支部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 ,定期组织支部书记和党务专干进行培训,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确保支部工作落实落细。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9:“三超两乱”现象严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会议,按三定方案机构设置,将相应两个股室取消挂牌。对违规分工问题,局党组已重新研究分工,交编办审定已由办公室重新发文明确。
    问题20: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沅江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将拟任干部名单报沅江市委组织部审批,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进行资格审查,按民主推荐和考察,并将任免结果报组织部备案。因我局涉改单位,请示组织部门后暂不调整岗位,待涉改结束后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问题21: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人事股集中手机保管干职工出入境证件,建立台账,加强管理。二是对退出正股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分管领导已进行谈话提醒,并安排其在编制所在单位上班。三是按照编办、组织部门的要求已完善相关借用人员手续,安排专人整理档案,查漏补缺,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九)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欠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22:临聘人员基数过大、比例过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梳理局系统临聘人员管理档案,对不符合程序聘用的人员进行清退,对超过60岁以上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解聘。二是制定沅江市民政局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对购买服务人员的聘用、派遣实行全过程监督,完善聘用手续,通过第三方公司按照程序签订劳务合同。
    问题23: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担当作为教育,强化担当和奉献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福利中心严格对服务外包公司每月的考核,杜绝服务不到位事件的发生。
    (十)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24:乱补滥发禁而未绝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殡仪馆违规发放的中餐补助已全额退款,并上交至市财政局非税账户。二是规财股严格财务审核制度,每季度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通报整改,发现违纪违规的严肃追责问责。
    (十一)关于违规出借资金现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25:民政资金使用违规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向借款单位和个人发送催收函,限期归还借款。二是统筹系统资金调度和账务处理,已责令二级机构和个人将借款及时归还,涉及的借款已归还80%。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未归还的往来借款催促其单位和个人及时归还,杜绝再出现违规出借资金。
    (十二)关于项目建设规矩意识不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26:采购项目未走财评程序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规财股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建设采购台账。二是组织二级机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项目采购具体经办人学习《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沅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程序和工作要求实施采购。三是明确要求规财股在今后的采购项目中,严格各环节审核把关,对程序缺失、资料手续不齐全的采购项目坚决退回重来。
    问题27:项目研究决策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重一大”项目决策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管理。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财评、招标等法律法规,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十三)关于落实市委作风建设“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成效不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2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沅江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机关支部七一开展上专题廉政教育党课。二是党组班子集中开展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和警示案例,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10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南竹山廉政教育基地学习。
    问题29:作风建设抓得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作风建设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检查。二是严格办文制度,开展公文写作培训,各股室、二级机构要严格公文审核把关和差错责任追究,规范简报、专报、调研的采编工作,提高材料质量。
    四、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一)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下一步,我局将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内容列出正面清单,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对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列出负面清单,限期整改;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彻底、不反弹。
    (二)进一步推进标本兼治。局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的契机,深刻剖析问题出现的原因,追根究底,从源头上整改,在业务上推进,做到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举一反三,长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巡察整改方向不偏、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使巡察整改成果成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2736897;信箱地址:沅江市琼湖中路391号;电子邮箱:2332014386@qq.com。


                      中共沅江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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