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再提高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178516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4-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保障基本民生,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沅江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 指导标准。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500/月提高到520/月,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至35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3720/年(310/月)提高到4020/年(335/月),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至213/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由650/月提高到676/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由4836/年提高到5226/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益政发20171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导标准从60/月提高到65/月。

    新标准从2020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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