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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街道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考评办法

时间: 2013-05-16 15:11   作者:市政协办 【字体:  

充分调动乡、镇、场、街道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履行政协“三大职能”,提高工作实效,经主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

(一)党委重视(15分)

1、确保政令畅通(5分):党委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期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记5分。

2、召开会议(5分):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政协工作,记5分。

3、保障工作(5分):政协所开展的活动在人员、时间、经费上得到保障,记5分。

(二)履行政协职能(60分)

1、参加市政协组织的活动并完成有关材料的上报(6分):按要求参加市政协及专委会组织的会议、调研、宣传、学习、考察、竞赛等活动并完成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记6分;每少参加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在活动中获奖,每获一次奖加2分, 最多加6分;所完成材料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奖励分别 加5分、4分、3分、2分,同一个材料不重复加分。

2、民主评议(4分):开展民主评议1次以上,被评单位有反馈意见,记4分。

3、调查研究(4分):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材料1篇以上,记4分。

4、走访视察(4分):开展集中走访视察活动两次以上,记4分,每少一次扣2分。

5、撰写提案(8分):达到人平撰写一件提案,记8分;未达到按比例记分;被评为优秀提案的,每一件加4分,最多加8分。

6、反映社情民意(8分):上报一篇稿件记4分,上报两篇以上记8分;每采用一篇加4分,最多加8分。

7、撰写参政议政发言材料(8分):按要求撰写一篇以上参政议政发言材料记8分,未撰写不记分;每采用一篇加4分,最多加8分。

8、为民办实事(8分):每位委员为群众做一件实事,记8分; 未达到按比例记分。

9、岗位争贡献(4分):组织委员立足本职积极开展岗位争贡献活动;围绕富民强市积极作好争资立项、招商引资等工作。

10、报送政协工作信息(6分):每上报一篇信息记2分,最多计6分;每采用一篇加2分,最多加6分。

(三)其他工作(25分)

1、《湘声报》、《学习参考资料》和《文史博览》发行任务(10 分):完成任务记10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记分。

2、为《沅江政协》内刊、政协信息网投稿(5分):投稿一篇记2.5分,投稿两篇以上记5分;每采用一篇加3分,最多加6分。

3、宣传政协工作(5分):宣传政协工作的报道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发表,每篇分别记8分、6分、5分,同一篇报道不重复记分。

4、政协专干工作(5分):全会期间列席会议,服从大会工作安排,记5分。

二、考核办法

1、年终由政协主席会议组织部分常委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场、街道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采取以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为主,并辅之以召开座谈会、走访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形式进行。

3、乡、镇、场、街道政协联工委必须将履职活动中产生的方案、报告、总结等材料及时上报市政协相关委室,年终考核以收到的材料为准, 由办公室统一计分。

三、表彰办法

按所得分从高到低取前六名作为年度先进单位在政协全会上进行表彰。

信息来源: 沅江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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