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要求,整改我市抵押登记网办率偏低问题,切实便民利民、减少群众办事少跑腿,现将不动产抵押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理方式调整如下:
自2026年9月1日起,所有不动产抵押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将由对应的抵押金融机构直接受理办理,沅江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原则上将不再单独受理该类业务。请广大群众和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直接向贷款银行或抵押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各金融机构将提供“一站式”登记服务,无需前往登记大厅,即可完成抵押首次、抵押权注销登记。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
特此公告。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