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需要占用耕地,需先向省、县两级缴纳耕地开垦费:
一、县(市)级部分——— 到市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领取《缴费通知书》等资料;
——— 到财务股获取市财政局专账账号,将相应资金转入市财政局专账,进账单交财务股。
二、省级(非市级)部分——— 到市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领取《缴费通知书》等报批资料;
——— 到财务股获取市财政局专账账号,将相应资金转入市财政局(非省级财政厅)专账;
——— 进账单交财务股后,到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办理转支付审批手续;
——— 市财政局下达资金额度后转支付流程;
——— 转支付成功,用途管制股凭支付凭证到省自然资源厅领取票据。
占用耕地要缴费到省级财政专户,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所以占用耕地的报批要提前计划好。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