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沅政征补字〔2020〕048号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315752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10-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20185号文件的规定,拟征收草尾镇上码头村集体土地14.42亩,用于沅江市2020年度第五批次(草尾镇地块)建设项目。我局会同被征地村的有关人员对被征地的补偿登记进行了复核,拟订了该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该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地补偿

(一)征地面积、地类:

征地面积14.42, 其中水田12.41亩;旱地0.24亩;其它园地0.15亩;沟渠1.62亩。

(二)征地补偿(含土地补偿、劳动力安置补助)和青苗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 51000/亩(水田按补偿标准的1.2倍计算)。

青苗补偿标准:水田、旱地、其它园地3000/亩。

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共计:玖拾万零肆佰零贰元整(¥:900402 .00)

(三)本次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在本次征地费中以货币补偿形式安置。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本次征地红线范围内无房屋拆迁安置。

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天,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公告期满前以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沅江市自然资源局。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电话:07372721835

特此公告。                                   

 

O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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