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时间:2013年09月16日 作者: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字体: ]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市委统一领导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机构,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指导、协调、服务、督查全市人才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向市委提出人才工作的政策性建议,制定工作意见和政策;组织和协调好有关部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探索建立人才资源宏观管理体制和机制;负责专项重点人才工作的落实,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组织部的办事机构,接受领导小组和市委组织部的领导和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实施中央、省、市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领导小组各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拟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市人才队伍的总量、构成、分布情况,分析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决定,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协调、指导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以及人才流动、人才激励和人才安全的相关工作;直接掌握联系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制定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办、检查、评比、表彰等工作;安排落实全市人才工作重要任务,部署组织全市人才工作重大活动;提出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安排方案,研究该项资金的使用意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负责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文件、精神,通报各级领导对人才工作的批示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批转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参与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组织专家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负责联络并协助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对需要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的人才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协调;会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会议安排、联系协调等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加强与优秀人才的联系,负责收集、反馈和督办有关问题。

  市委组织部: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牵头组织对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情况和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人才工作情况和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人才工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人才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和实施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及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指导协调各类人才专项规划的编制;牵头组织对优秀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建立健全优秀人才信息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市级重大人才奖项评选工作;负责市领导联系专家的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做好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工作;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以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具体负责全市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人才宣传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负责人才工作政策,人才工作典型经验和优秀人才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社会科学研究等方面人才培养、选拔、吸引和发挥作用的具体措施。

     市委统战部:负责制定实施党外人才发展规划;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党外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优秀人才,建立健全该类人才信息库;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工作。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优秀党外人才的培养、举荐和选拔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和开发工作。制定人才资源开发、人才引进与流动政策规定;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加强人才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负责全市公务员招录计划申报和教育培训及政策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公务员队伍的培训、管理及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健全公务员管理数据信息库;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负责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工作;抓好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资格培训。主管全市智力引进工作。规范管理人才市场,组织管理全市重点智力引进项目和成果的鉴定推广,制定优惠政策,开辟智力引进渠道,建立完善的智力引进服务体系。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宏观意见,参与制定人才引进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开展招商引资与引进人才和智力,在组织项目培育、报批工作时,同步考虑人才需求状况。

  市委农村工作部: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机制;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农业科技推广优秀人才,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做好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工作,调动农村实用人才积极性,促进全市农村事业发展。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机制;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文化艺术专业人才信息库。做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工作,调动文化系统人才积极性,促进全市文化事业发展。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机制;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教育系统人才,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人才信息库;做好教育系统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工作,调动教育系统人才积极性,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给予政策性帮助。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机制;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卫生系统人才,建立健全卫生系统人才信息库;做好卫生系统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工作,调动卫生系统人才积极性,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建立高层次人才的健康档案。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机制。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科技人才,建立健全科技人才信息库。利用科技三项经费,鼓励、引导科技人才开展重点科研、技改活动,做好科技业务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负责对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开展全市产学研活动, 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人员,参与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咨询活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机制;负责直接联系掌握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库;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选聘、教育培训、考核评议和培养激励机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全市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掌握一批优秀企业家,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会同相关单位做好为企业引进人才和智力的牵线搭桥工作,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和合作;重视各类产业人才载体建设,进一步引导和充分发挥企业吸引、培养、使用人才的主体作用。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有关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及管理的规定、办法;负责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

  市总工会:负责维护人才合法权利,协调解决各种损害人才权益的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培养、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劳动模范评选活动,对在各行业贡献突出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奉献光荣、创造光荣的社会氛围。

  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研究制定全市青年、妇女人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青年、妇女人才的培养、教育工作,鼓励他们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掌握各行业青年、妇女人才队伍状况,建立青年人才库、妇女人才库,为我市选拔青年、妇女优秀人才提供依据;组织开展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发挥好青年人才和妇女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市科协:负责科技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牵头组织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协作、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等活动。沟通科技工作者与党政领导的联系,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积极推荐科技人才。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党委和政府制定科学技术政策、法规提供咨询,参与地方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等工作,发挥专家学者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市文联:负责全市文艺团体和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团体会员积极发现、扶持和培养文艺人才;协调指导各团体会员组织文艺人才繁荣文艺创作,维护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参与组织实施文化人才培养工程,负责书法、绘画、摄影等特色人才团队的建设管理。负责直接联系掌握一批高层次文艺人才,建立健全文艺人才信息库。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