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时间:2015年01月12日 作者:市委组织部 [字体: ]

  根据中央、省委、益阳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相关规定,以及益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益发[2013]7号)的相关精神,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设立沅江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50万元,并纳入市财政预算。主要采取政府预算安排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吸纳资金,逐年积累,以形成一定数额。重点用于实施经市委、市政府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人才重点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我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引进,资助智力项目引进,重点资助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项目和科技推广项目的引进推广,在本市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奖励项目,以及用于完成中央、省、益阳、市里组织的重大人才活动、解决人才发展中一些重要问题。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对于加快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全市人才的积极作用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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