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时间:2011年08月12日 作者:组织部 [字体: ]

 为确保沅江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和纠正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沅江市就换届选举工作做出三点纪律要求。
    一是坚守工作岗位。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换届选举和经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把换届选举工作与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完成。班子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乡镇场街道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除接到市里通知参加规定会议(活动)或经请假同意外,换届期间工作日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站在努力推进沅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持按标准推荐领导干部,严禁搞小圈子、小团体,拉帮结派,封官许愿。不得传播小道消息,捏造事实造谣中伤,诬陷他人, 干扰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推荐干部。严禁“跑官要官、搞串联”,进行拉票贿选等非法活动。对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搞非组织活动,“跑官要官”的干部一律不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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