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市直机关年轻干部下派乡镇挂职锻炼暂行办法》

时间:2011年08月12日 作者:组织部 [字体: ]


      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担重任的年轻后备干部队伍。最近,我市出台了《市直机关年轻干部下派乡镇挂职锻炼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市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不断提高市直机关年轻干部下派乡镇挂职锻炼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投身到艰苦和困难多的地方去,经受磨练,提高素质,建功立业。
      下派对象为市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关中,未在乡镇机关工作过,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下派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每次下派3-5人,挂职担任乡镇长助理,时间为1年。市委组织部将下派干部列入科级后备干部名单,并在每年的科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下派干部进行测评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该办法还规定:年轻干部在下派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其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不变。锻炼期满后,由下派单位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对表现突出和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市委将择优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解决副科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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