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选派市直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1年08月12日 作者:组织部 [字体: ]


      为全面提高我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担重任的年轻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每年从市直机关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选派市直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应坚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要通过政策引导,使市直机关年轻干部积极投身到到基层去,到艰苦和困难多的地方去,到党和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切实提高年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同时,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挂职锻炼工作收到实效。
      二、选派对象、条件、名额、挂任职务和挂职时间
      选派对象为市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一般干部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选派市直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每次下派2-5人。一般干部挂职担任乡(镇、场)长助理,副科级干部挂职担任乡(镇、场)行政副职。挂职锻炼时间为1年,
      三、选派程序
      1、每年年初,由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对选派挂职工作作出部署。
      2、市直各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确定的方案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通过召开民主推荐会、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合适人选,并将讨论研究的情况、推荐材料和拟选派人选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有关材料呈报市委组织部。
      3、市委组织部对拟选派人选组织考察,确定选派人选、安排挂职单位和挂任职务,向市委汇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挂职干部教育管理
      1、选派干部列入市委组织部科级后备干部名单,实行双重管理,以所在乡镇管理为主,工作单位管理为辅。
      2、市委组织部和乡镇、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负责选派干部具体的培养锻炼工作。乡镇场街道要对选派干部进行明确的分工,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市委组织部每年将结合当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选派干部进行测评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派出单位应关心、支持选派干部的工作,加强同乡镇联系,了解选派干部情况,提出要求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4、选派干部要珍惜机会,埋头苦干,廉政勤政,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乡镇党委的领导和管理。挂职期满后要写出挂职锻炼期间的全面总结并报市委组织部存档。
      5、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期间,因表现较差或因患病等其他原因已不宜在下派单位工作的,由派出单位党组织提出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中止挂职锻炼,返回原单位工作。
      6、凡组织确定下派而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且三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选派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如有违反党纪、政纪,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待遇政策
      1、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改变在原单位享受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派出单位应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期满后,市直有关单位应及时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并将工作安排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表现突出的选派干部,市委将择优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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