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2009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时间:2011年08月12日 作者:组织部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桃江实际,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团县委副书记1名
      县接待办副主任1名
      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
      县审计局副局长1名
      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1名
      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1名
      桃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桃花江灌区管理局副局长1名


      二、选拔范围及报考条件
      选拔范围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龄(2007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以上学位学历工作时间满1年的或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时间满1年的可报名(2008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办法,通过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限报一个职位。如果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调整报考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现场报名者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者,在确定面试人选前,须查验学历证明、单位证明(内容包括个人工作简历及近两年年度考核情况)、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选资格。
      2、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
      (1)笔试。 笔试考一门综合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具体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相关职位专业知识。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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