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年12月03日 作者:组织部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局以上单位:
    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此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摸清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底数及存在的问题,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础,实现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数、人员结构等信息数据准确清楚,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核查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
    三、核查内容
    1、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主要核查各级各部门及乡镇机构数量、规格、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对于在编不在岗人员应按有关机构编制、人事政策规定进行认真清理清退,规范人员编制管理。
    2、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乡镇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
    3、编外用人情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数量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1、单位核查申报
    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对本部门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编制员额、实有人数、人员结构、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以及实际配备数、编外用人数等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按要求填写核查表(相关表格见附件,请登录沅江党建网下载,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并按照规定的上报时间(见附件,请登录沅江党建网下载)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市编办。
    2、编制部门核查
    机构编制部门对各部门单位自查申报的情况进行核对,查验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批准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建立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基础信息档案,完善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
    五、有关要求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切实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保证信息准确无误;要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附件1沅江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xls
附件2沅江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xls
附件3沅江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xls
附件4沅江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xls
附件5沅江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xls
附件6.doc
附件7.doc

 



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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